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出台《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着力构建现代化监管体系和格局, 打造一流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建设高标准的交通运输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体系,提升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品质,更好地推进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方案》提出,通过“一年顶层设计打基础、二年全面攻坚见成效、三年优化总结出经验”三步走,到2023年,全面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新型监管体系,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新格局。
《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六大方面22项主要任务:
明确监管事项和职责,包括全面梳理监管事项、明确监管职责、加强审管衔接、细化分领域重点工作;
建立健全监管标准和规则,包括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制度化监管规则;
建立完善监管新体系,包括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突出强化重点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广泛运用信用监管、落实完善包容审慎监管;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包括建立健全协同联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预警分析研判机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市场主体、政府监管两个方面)、建立健全“两法”衔接机制;
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包括攻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严格规范监管行为、提升案件查办效果、加强监管保障;
发挥社会协同共治作,包括提升行业自治水平、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在全省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全面实施《三年行动方案》的基础上,省交通运输厅将突出“加强”和“规范”,聚焦主要工作任务、薄弱环节、监管难题以及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南京都市圈背景下协同监管新要求等方面,重点组织开展25个试点示范项目,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及时交流、相互借鉴,推动带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全面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在健全监管规则、实施依法依规监管上争当表率,在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上争做示范,在提升监管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走在前列,重点监管难题得到有效破解,市场主体竞争有序、活力动力创造力明显增强,本质安全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