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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发布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30个城市入选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一)

日期:2018-12-25 来源:微港口

  微港口讯 据中港网消息,12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与交通运输部共同发布《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发改经贸〔2018〕1886号,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国家物流枢纽网络,依托国家物流枢纽,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枢纽经济增长极,将国家物流枢纽打造成为产业转型升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国民经济竞争力提升的重要推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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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指出,物流枢纽是集中实现货物集散、存储、分拨、转运等多种功能的物流设施群和物流活动组织中心。国家物流枢纽是物流体系的核心基础设施,是辐射区域更广、集聚效应更强、服务功能更优、运行效率更高的综合性物流枢纽,在全国物流网络中发挥关键节点、重要平台和骨干枢纽的作用。

  为了加快物流枢纽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 年,通过优化整合、功能提升,布局建设30个左右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现代化运作水平较高、互联衔接紧密的国家物流枢纽。到2025年,布局建设 15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枢纽间的分工协作和对接机制更加完善,社会物流运行效率大幅提高,基本形成以国家物流枢纽为核心的现代化物流运行体系。推动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 GDP 的比率下降至 12%左右。




  在类型上,国家物流枢纽分为陆港型、港口型、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陆上边境口岸型等 6 种类型。依据区域经济总量、产业空间布局、基础设施联通度和人口分布等,统筹考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需要,结合“十纵十横”交通运输通道和国内物流大通道基本格局,选择127个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城市作为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规划建设212个国家物流枢纽,包括41个陆港型、30个港口型、23个空港型、47个生产服务型、55个商贸服务型和16个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 


  其中,港口型是依托沿海、内河港口,对接国内国际航线和港口集疏运网络,实现水陆联运、水水中转有机衔接,主要为港口腹地及其辐射区域提供货物集散、国际中转、转口贸易、保税监管等物流服务和其他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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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港网了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共30个,包括天津、唐山、秦皇岛、沧州、大连、营口、上海、南京、苏州、南通、连云港、宁波―舟山、芜湖、安庆、福州、厦门、九江、青岛、日照、烟台、武汉、宜昌、岳阳、广州、深圳、湛江、钦州―北海―防城港、洋浦、重庆、泸州。 

    同时,《规划》明确,要加快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运营主体培育工程。2020年底前,争取培育10家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标杆企业,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枢纽建设运营经验。

  近年来,我国物流专业设施和交通基础 设施网络不断完善,特别是一些地区自发建设形成一批物流枢纽, 在促进物流资源集聚、提高物流运行效率、支撑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铁路、公路营 运总里程分别达到 12.7 万公里和 477.3 万公里,万吨级以上港口泊位 2366 个,民用运输机场 226 个,铁路专用线总里程约 1.8 万公里。全国营业性通用仓库面积超过 10 亿平方米,冷库库容约 1.2 亿立方米,运营、在建和规划的各类物流园区超过 1600 个。



相关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改经贸〔2018〕18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决策部署,科学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 通 运 输 部

  2018年12月21日


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 
 
 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 
 
物流枢纽是集中实现货物集散、存储、分拨、转运等多种功能的物流设施群和物流活动组织中心。国家物流枢纽是物流体系的核心基础设施,是辐射区域更广、集聚效应更强、服务功能更优、运行效率更高的综合性物流枢纽,在全国物流网络中发挥关键节点、重要平台和骨干枢纽的作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决策部署,科学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经国务院同意,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物流业实现较快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显著增强。物流专业设施和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完善,特别是一些地区自发建设形成一批物流枢纽,在促进物流资源集聚、提高物流运行效率、支撑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建设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奠定良好基础。 

基础设施条件不断完善。截至2017年底,我国铁路、公路营运总里程分别达到12.7万公里和477.3万公里,万吨级以上港口泊位2366个,民用运输机场226个,铁路专用线总里程约1.8万公里。全国营业性通用仓库面积超过10亿平方米,冷库库容约1.2亿立方米,运营、在建和规划的各类物流园区超过1600个。 

运行组织效率持续提高。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物流业发展深度融合,无人机、无人仓、物流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等智能化、绿色化设施设备在物流领域加快推广应用,物流枢纽运行效率显著提高,有力引导和支撑物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为加快物流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综合服务能力大幅提升。货物集散转运、仓储配送、装卸搬运、加工集拼等基础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与制造、商贸等产业融合发展趋势日益明显,物流要素加速向枢纽聚集,以平台整合、供应链融合为特征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交易撮合、金融结算等增值服务功能不断拓展,物流枢纽的价值创造能力进一步增强。
 
经济支撑带动作用明显。国际陆港、中欧班列枢纽节点等快速发展,跨境电商、同城配送等物流新需求持续增长,物流枢纽的资源聚集效应和产业辐射效应不断显现,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日益增强,有效支撑我国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大货物贸易国的地位。 

但也要看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物流枢纽发展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系统规划不足,现有物流枢纽设施大多分散规划、自发建设,骨干组织作用发挥不足,物流枢纽间协同效应不明显,没有形成顺畅便捷的全国性网络。二是空间布局不完善,物流枢纽分布不均衡,西部地区明显滞后,部分地区还存在空白;一些物流枢纽与铁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以及产业集聚区距离较远,集疏运成本较高。三是资源整合不充分,部分物流枢纽存在同质化竞争、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内部缺乏有效分工,集聚和配置资源要素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四是发展方式较为粗放,一些已建成物流枢纽经营方式落后、功能单一,无法开展多式联运;有的枢纽盲目扩大占地面积,物流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加快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布局和建设,有利于整合存量物流基础设施资源,更好发挥物流枢纽的规模经济效应,推动物流组织方式变革,提高物流整体运行效率和现代化水平;有利于补齐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扩大优质物流服务供给,打造低成本、高效率的全国性物流服务网络,提升实体经济活力和竞争力;有利于更好发挥干线物流通道效能,加快推进要素集聚、资源整合和城乡空间格局与产业布局重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有利于深化国内国际物流体系联动协同,促进生产制造、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深度融合,提高国际供应链整体竞争力,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加快推动我国产业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物流组织模式和行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设施设备应用,构建科学合理、功能完备、开放共享、智慧高效、绿色安全的国家物流枢纽网络,打造“通道+枢纽+网络”的物流运行体系,实现物流资源优化配置和物流活动系统化组织,进一步提升物流服务质量,降低全社会物流和交易成本,为优化国家经济空间布局和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规划引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现代物流发展规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通过规划引领和指导,推动物流资源向有市场需求的枢纽进一步集聚,支持和引导具备条件的物流枢纽做大做强,在物流运行体系中发挥骨干作用。 

集约整合、融合创新。坚持以存量设施整合提升为主、以增量设施补短板为辅,重点提高现有物流枢纽资源集约利用水平。依托国家物流枢纽加强物流与交通、制造、商贸等产业联动融合,培育行业发展新动能,探索枢纽经济新范式。 
统筹兼顾、系统成网。统筹城市经济发展基础和增长潜力,兼顾东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围绕产业发展、区域协调、公共服务、内联外通等需要,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加强联动,加快构建国家物流枢纽网络。 

协调衔接、开放共享。加强物流与交通基础设施衔接,提高不同运输方式间货物换装效率,推动信息互联互通、设施协调匹配、设备共享共用,增强国家物流枢纽多式联运功能,提高运行效率和一体化组织水平。 

智慧高效、绿色发展。顺应现代物流业发展新趋势,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化、绿色化装备应用,推进货物运输结构调整,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能耗和排放水平,打造绿色智慧型国家物流枢纽。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通过优化整合、功能提升,布局建设30个左右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现代化运作水平较高、互联衔接紧密的国家物流枢纽,促进区域内和跨区域物流活动组织化、规模化运行,培育形成一批资源整合能力强、运营模式先进的枢纽运营企业,初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枢纽建设运行模式,形成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基本框架。 

到2025年,布局建设15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枢纽间的分工协作和对接机制更加完善,社会物流运行效率大幅提高,基本形成以国家物流枢纽为核心的现代化物流运行体系,同时随着国家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的进一步优化,以及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措施的持续发力,推动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下降至12%左右。 

——高效物流运行网络基本形成。以“干线运输+区域分拨”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化多式联运网络基本建立,全国铁路货运周转量比重提升到30%左右,500公里以上长距离公路运量大幅减少,铁路集装箱运输比重和集装箱铁水联运比重大幅提高,航空货运周转量比重明显提升。 

——物流枢纽组织效率大幅提升。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广泛应用,各种运输方式衔接更加紧密,联运换装转运效率显著提高,集疏运体系更加完善,国家物流枢纽单元化、集装化运输比重超过40%。
 
——物流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完善互联互通的枢纽信息网络,国家物流枢纽一体化运作、网络化经营、专业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与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对实体经济的支撑和促进作用明显增强,枢纽经济效应充分显现。 

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实现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顺畅衔接、协同发展,物流规模化、组织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铁路、水运等干线通道能力充分释放,运输结构更加合理。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继续显著下降,物流运行效率和效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依托国家物流枢纽,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枢纽经济增长极,将国家物流枢纽打造成为产业转型升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国民经济竞争力提升的重要推动力量。 

三、合理布局国家物流枢纽,优化基础设施供给结构 

(一)国家物流枢纽的类型和功能定位。 

国家物流枢纽分为陆港型、港口型、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陆上边境口岸型等6种类型。 

陆港型。依托铁路、公路等陆路交通运输大通道和场站(物流基地)等,衔接内陆地区干支线运输,主要为保障区域生产生活、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提供畅通国内、联通国际的物流组织和区域分拨服务。 

港口型。依托沿海、内河港口,对接国内国际航线和港口集疏运网络,实现水陆联运、水水中转有机衔接,主要为港口腹地及其辐射区域提供货物集散、国际中转、转口贸易、保税监管等物流服务和其他增值服务。 

空港型。依托航空枢纽机场,主要为空港及其辐射区域提供快捷高效的国内国际航空直运、中转、集散等物流服务和铁空、公空等联运服务。 

生产服务型。依托大型厂矿、制造业基地、产业集聚区、农业主产区等,主要为工业、农业生产提供原材料供应、中间产品和产成品储运、分销等一体化的现代供应链服务。 

商贸服务型。依托商贸集聚区、大型专业市场、大城市消费市场等,主要为国际国内和区域性商贸活动、城市大规模消费需求提供商品仓储、干支联运、分拨配送等物流服务,以及金融、结算、供应链管理等增值服务。 

陆上边境口岸型。依托沿边陆路口岸,对接国内国际物流通道,主要为国际贸易活动提供一体化通关、便捷化过境运输、保税等综合性物流服务,为口岸区域产业、跨境电商等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规划建设要求。 

国家物流枢纽基本布局。加强宏观层面的系统布局,依据区域经济总量、产业空间布局、基础设施联通度和人口分布等,统筹考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需要,结合“十纵十横”交通运输通道和国内物流大通道基本格局,选择127个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城市作为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规划建设212个国家物流枢纽,包括41个陆港型、30个港口型、23个空港型、47个生产服务型、55个商贸服务型和16个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 


专栏1  国家物流枢纽布局承载城市 


1. 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包括石家庄、保定、太原、大同、临汾、呼和浩特、乌兰察布、沈阳、长春、哈尔滨、佳木斯、南京、徐州、杭州、合肥、南昌、鹰潭、济南、潍坊、郑州、安阳、武汉、长沙、衡阳、南宁、柳州、重庆、成都、遂宁、贵阳、遵义、昆明、拉萨、西安、延安、兰州、酒泉、格尔木、乌鲁木齐、哈密、库尔勒。

2. 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包括天津、唐山、秦皇岛、沧州、大连、营口、上海、南京、苏州、南通、连云港、宁波―舟山、芜湖、安庆、福州、厦门、九江、青岛、日照、烟台、武汉、宜昌、岳阳、广州、深圳、湛江、钦州―北海―防城港、洋浦、重庆、泸州。 

3. 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包括北京、天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青岛、郑州、长沙、武汉―鄂州、广州、深圳、三亚、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拉萨、西安、银川、乌鲁木齐。 

4. 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包括天津、石家庄、唐山、邯郸、太原、鄂尔多斯、包头、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大庆、上海、南京、无锡、苏州、杭州、宁波、嘉兴、金华、合肥、蚌埠、福州、三明、南昌、青岛、郑州、洛阳、武汉、十堰、襄阳、长沙、郴州、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南宁、柳州、重庆、成都、攀枝花、贵阳、西安、宝鸡、石河子。 

5. 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包括天津、石家庄、保定、太原、呼和浩特、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哈尔滨、牡丹江、上海、南京、南通、杭州、温州、金华(义乌)、合肥、阜阳、福州、平潭、厦门、泉州、南昌、赣州、济南、青岛、临沂、郑州、洛阳、商丘、南阳、信阳、武汉、长沙、怀化、广州、深圳、汕头、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成都、达州、贵阳、昆明、大理、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喀什。

6. 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包括呼伦贝尔(满洲里)、锡林郭勒(二连浩特)、丹东、延边(珲春)、黑河、牡丹江(绥芬河―东宁)、防城港(东兴)、崇左(凭祥)、德宏(瑞丽)、红河(河口)、西双版纳(磨憨)、日喀则(吉隆)、伊犁(霍尔果斯)、博尔塔拉(阿拉山口)、克孜勒苏(吐尔尕特)、喀什(红其拉甫)。


国家物流枢纽规划建设要求。一是区位条件良好。毗邻港口、机场、铁路场站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和产业聚集区,与城市中心的距离位于经济合理的物流半径内,并与城市群分工相匹配。二是空间布局集约。以连片集中布局为主,集中设置物流设施,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同一国家物流枢纽分散布局的互补功能设施原则上不超过2个。三是存量设施优先。以完善提升已建成物流设施的枢纽功能为主,必要情况下可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适当整合、迁移或新建枢纽设施。四是开放性公共性强。具备提供公共物流服务、引导分散资源有序聚集、推动区域物流集约发展等功能,并在满足区域生产生活物流需求中发挥骨干作用。五是服务功能完善。具备干线运输、区域分拨等功能,以及多式联运转运设施设备和系统集成、互联兼容的公共信息平台等,可根据需要提供通关、保税等国际物流相关服务。六是统筹运营管理。由一家企业或多家企业联合主导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运营和管理,统筹调配物流服务资源,整合对接物流业务,实行统一的安全作业规范。七是区域协同联动。鼓励同一承载城市内不同类型的国家物流枢纽加强协同或合并建设,增强综合服务功能;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承载城市在城市群内部开展国家物流枢纽合作共建,实现优势互补。
 
国家物流枢纽培育发展要求。各承载城市要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市场选择,以市场自发形成的物流枢纽设施和运行体系为基础,对照上述要求,选择基础条件成熟、市场需求旺盛、发展潜力较大的物流枢纽进行重点培育,并可根据市场和产业布局变化情况以及交通基础设施发展情况等进行必要的调整。同时,通过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加强公共服务产品供给,补齐设施短板,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要加强国家物流枢纽与其他物流枢纽的分工协作和有效衔接,两者不排斥、不替代,通过国家物流枢纽的发展带动其他物流枢纽做大做强,打造以国家物流枢纽为骨干,以其他物流枢纽为补充,多层次、立体化、广覆盖的物流枢纽设施体系。 

四、整合优化物流枢纽资源,提高物流组织效率 

(一)培育协同高效的运营主体。 

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战略联盟、资本合作、设施联通、功能联合、平台对接、资源共享等市场化方式打造优势互补、业务协同、利益一致的合作共同体,推进国家物流枢纽设施建设和统筹运营管理,有序推动干线运输、区域分拨、多式联运、仓储服务、跨境物流、城市配送等物流服务资源集聚,引导物流服务企业集群发展,提升物流一体化组织效率。 

(二)推动物流设施集约整合。 

整合优化存量物流设施。优先利用现有物流园区特别是国家示范物流园区,以及货运场站、铁路物流基地等设施规划建设国家物流枢纽。鼓励通过统筹规划迁建等方式整合铁路专用线、专业化仓储、多式联运转运、区域分拨配送等物流设施及通关、保税等配套设施,推动物流枢纽资源空间集中;对迁建难度较大的分散区块设施,支持通过协同运作和功能匹配实现统一的枢纽功能。支持国家物流枢纽集中承接第三方物流、电子商务、邮政、快递等物流服务的区域分拨和仓储功能,减少物流设施无效低效供给,促进土地等资源集约利用,提升设施综合利用效率。 

统筹补齐物流枢纽设施短板。加强物流枢纽设施薄弱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物流软硬件设施建设,支持物流枢纽设施短板突出地区结合产业发展和城市功能定位等,按照适度超前原则高起点规划新建物流枢纽设施,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空间结构进一步完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