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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线上学术讲座 | 第二十五期
日期:2026-04-15 来源: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
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和航空产业的快速发展,民用航空领域出现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现行民用航空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实践需要。202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期云讲堂特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高志宏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改解读》主题报告,分享修订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和重点法律条文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