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架构
组织机构
第一条 青年专家人才委员会设第一主任委员一人,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4-6人(其中一位常务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若干人。
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人选由委员会议协商后报学会理事长办公会通过。
主任委员主持青年专家人才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常务副主任委员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条 青年专家人才委员会设立秘书处,负责青年专家人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活动需要,可以设立专业青年委员会,隶属于青年 专家人才工作委员会,同时接受学会相关分支机构业务领导,参与相关分支机构的活动。
第三条 青年专家人才委员会的经费由青年专家人才委员会秘书处按照学会财务管理规定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