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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快递分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4-09-20 来源:快递分会
附件:
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快递分会
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快递分会(以下简称“分会”)的课题管理工作,促进我省邮政快递行业学术研究与技术创新,提升行业发展水平,根据国家和江苏若干政策规定并结合邮政快递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会设立的各类研究课题,包括经费自筹课题和经费资助课题。经费自筹课题由课题申请者自行承担研究费用,每年设立经费自筹课题数量不限。经费资助课题由分会提供一定经费支持,每年设立经费资助课题数量根据申报情况和行业发展需要确定,由课题的难易程度确定资助经费额度。
第三条 课题研究自课题立项至结题不超过两年。
第二章 课题申报与立项
第四条 课题申报应紧密围绕邮政快递行业的发展需求、热点问题和未来趋势,注重实际应用和技术创新与理论创新。分会每年发布课题申报指南,明确研究方向和重点。
第五条 申报条件
1、申报者原则上为邮政快递行业从业人员或职业院校相关研究人员,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和条件。
2、课题负责人需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六条 申报程序
1、申报者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要求,填写《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快递分会课题立项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分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课题的创新性、实用性、可行性及研究团队实力等因素,确定立项名单。
3、立项结果按程序审批后,由分会学术研究部发布立项通知,并与课题负责人签订《课题研究合同书》。
第三章 课题实施与管理
第七条 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课题研究合同书》的要求,制定详细的研究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八条 课题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研究计划或变更课题组成员,应提前向分会学术研究部提交变更请求,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 分会学术研究部负责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进度跟踪、中期检查、经费使用等。课题负责人应定期向分会学术研究部提交研究进展报告。
第十条 鼓励课题申报者所在单位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课题经费使用应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专款专用。
第四章 课题成果与结题
第十一条 课题结题时,自筹课题至少应有一篇公开发表论文,资助课题至少应有两篇公开发表论文。在《江苏快递》上发表论文视同公开发表。
第十二条 课题结题需提交的材料
1、《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快递分会课题结题申请书》;
2、课题研究成果(包括论文、研究报告、专利、设备、装备等);
3、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 分会组织专家对课题结题材料进行评审,并按程序审批后由分会学术研究部发布结题通知,颁发结题证书。
第十四条 课题成果应用
1、江苏快递工程职称申报;
2、具有应用价值的课题成果在行业内做推广;
3、在行业评优评先、评比表彰活动中作为参考因素;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快递分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