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公布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名单。其中,江苏入选省级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南通、苏州、南京入选市级试点地区,溧阳、宜兴入选县级试点地区。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农村公路发展实际,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可持续长效机制,进一步管好、护好农村公路。今年6月24日,我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明确了“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全面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等三大重点任务,并对推进“路长制”、做好绩效管理、以及提升治理能力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全面深化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下一阶段,江苏将围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和所选试点主题,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分工、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在改革试点过程中,积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监督、总结典型经验,切实发挥好改革试点地区的典型带动作用,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各项任务,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厅公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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