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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日期:2023-02-10 来源:江苏交通
近日,经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快推进江苏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为全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提供有力支撑。该方案为江苏省“1+1+N”双碳政策体系中六大重点领域实施方案之一。
交通运输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交通运输需求的持续增长,交通运输领域实现碳达峰面临着巨大挑战。江苏交通运输领域是全省第三大碳排放源,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关系着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全局。
《方案》提出,到2025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20%左右,营运交通工具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5%左右;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营运交通工具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力争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达峰。
为实现以上目标,《方案》围绕稳妥有序开展全省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出了推动交通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构建绿色高效货运体系、积极引导城市绿色低碳出行、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建设运营、强化科技创新和示范引领、强化低碳交通治理能力提升等六项重点任务,包含19项具体举措。如,针对我省高度城镇化的发展特点,《方案》对绿色出行做出了更详细的规划部署,提出要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提高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能力,发展慢行交通和共享交通,到2025年,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全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不含S线)约1000公里。又如,《方案》提出要积极创建一批近零碳交通示范项目,力争在2025年前完成3个近零碳港口、3个近零碳服务区和8个近零碳枢纽场站的创建工作。
为保障《方案》落地实施,我省将加强统筹组织,强化部门联动,细化分解任务指标,落实责任主体,严格监督考核,强化智力支持,积极争取高端专家人才对我省交通运输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