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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高质量推进“无废航运”示范模式建设

日期:2023-10-16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宿迁高质量推进“无废航运”示范模式建设


为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着力提升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水平,擦亮“江苏生态大公园”底色,宿迁开展运河宿迁段“无废航运”示范段建设,推广靠港船舶使用清洁能源,规范港口船舶污染物送交闭环管理,高质量推进宿迁“无废航运”示范模式建设。

(一)打造运河绿色航运“宿迁样板”在完成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结合美丽中轴宿迁行动规划,编制全线112公里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涵盖环境整治、生态修复、桥梁亮化、堤路贯通、绿色港口、文旅打造、航道工程、智慧港航等八个方面,打造水清岸绿、景美文兴、港洁船美、高效顺畅的高质量发展样板。

(二)推进绿色港口创建工作。健全港区防尘抑尘设施,完成港口码头封闭式料仓和密闭式廊道建设。将绿色港口评价指标纳入新建港口审查项目范围,为建设生态友好、能源低碳、排放清洁、资源集约和运行高效的现代化港口提供规范化标准。

(三)推广航运清洁能源应用。完成岸电设施标准化改造,规模以上港口岸电泊位覆盖率达99%以上,全市正常经营普货码头均配备合规岸电设施。加大船舶更新升级改造力度,推广应用低排放、高效能、标准化的节能环保型船舶,完成宿迁籍货运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鼓励船舶停靠期间优先使用岸电。扩大船用燃油抽检率和覆盖面,运用柴油硫含量快速检测设备开展船舶燃油硫含量抽检工作,监督使用硫含量合规的柴油,减少航运空气污染源。

(四)推进“船港城”一体化治理。开展全市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综合评估,通过船舶污染物流动接收船不间断地为京杭运河过往船舶提供生活垃圾、污水等污染物免费接收服务,提升船舶污染防治公共服务能力。配置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全面推行船舶进出港报告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到港船舶先递交污染物后作业要求,确保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率均保持在95%以上。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部门将进一步提升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加强联合监管和现场检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无废航运”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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