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印发通知取消船员换班审批
近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外交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国家疾控局印发通知,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 ”后国际航行船舶 船员换班工作, 自2023 年 1 月 8 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取消船员换班审批。各地不再对国际航行船舶船员在境内港口换班(含登陆)实行审批制,仅履行船员出入境查验及临时入境许可审核签发手续。为便利船员换班入境,不再对换班入境船员实施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拟来华并在境内港口换班的国际航行船舶船员,需在船舶驶离境外最后一港口前48 小时开展核酸检测。
(水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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