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文推广18条
深圳综改试点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推广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的通知》,总结提炼综改试点实施以来深圳围绕要素市场化、科技创新、对外开放、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形成的 18 条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
其中涉及对外开放方面,建立跨境仲裁协作和国际仲裁合作新机制、创新口岸国际中转便捷通关模式、推动国际船舶登记入级管理集成创新等成为深圳综合改革首批授权事项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在推动国际船舶登记入级管理集成创新的改革事项中,主要包含放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实施范围、放开外国船舶检验机构资质、优化外籍船员任职程序。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主动对标先进,及时跟进学习借鉴。
(中国发展网)
学会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7-2 邮编:210004
联系电话:025-58786621
联系传真:025-58786621
联系邮箱:jscts20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