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取消调整53个罚款事项
8 月 12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经过清理,决定取消或调整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的 53 个罚款事项。三大领域企业主体经营负担将减轻。
《决定》中提到,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开展了清理行政法规和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工作。经清理,决定取消或调整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三大领域53 个罚款事项,包含取消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罚款事项 29 个,调整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罚款事项 24 个。其中,在交通运输领域,取消或调整了 31 项罚款。
(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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