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印发通知
部署调整国际转国内航线船舶疫情防控工作
近日,交通运输部、外交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等五部门发布了《关于调整国际转国内航线船舶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 2021 年 9 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转国内航线船舶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主要调整国际航行船舶在入境口岸的停泊隔离时间。将拟转入国内航线营运的国际航行船舶在入境口岸停泊隔离时间从抵达境内入境口岸后满 14 天调整为满 7 天。优化核酸检测频次及方式。将在入境口岸对拟转入国内航线营运的国际航行船舶全体船员进行核酸检测的频次和方式调整为“自抵达境内入境口岸后的7 天内开展 5 次核酸检测。调整办理改营手续后的国际航行船舶船员健康监测时间。将国际航行船舶办理改营手续后,船舶所属航运企业继续对全体船员进行健康监测时间由 14 天调整为 3 天,并应于第 3 天开展核酸检测。
(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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