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区域协调发展,高质量推进长三角一体化
江苏省委书记吴政隆在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大力促进区域协调联动,更高质量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长三角一体化为引领,加快江苏区域协调发展,形成长三角一体化与江苏区域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新格局,是江苏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使命。
以长三角一体化引领区域协调发展
一条长江把江苏分为苏南、苏北,历史的机缘因果,造成了苏北的一时贫弱。历届江苏省委、省政府都十分重视苏北发展。1994年12月,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促进区域经济共同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2001年10月,省委召开苏北区域发展座谈会,提出:苏南提升、苏中崛起、苏北振兴。2017年5月,省委再次召开苏北发展座谈会,提出了“1+3”功能区的概念,包括扬子江城市群、沿海经济带、江淮生态经济区、淮海经济区。2021年11月,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大力促进区域协调联动,更高质量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三角一体化是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在新的历史阶段,江苏区域发展战略必须以长三角一体化为引领。要深入贯彻《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按照“一极三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推动长三角成为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增强欠发达地区高质量发展动能。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提出:“一体化的一个重要目的是要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推动这些地区跟上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步伐。”为了落实《规划纲要》,2021年底国家发改委印发了《沪苏浙城市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城市实施方案》,明确上海闵行帮扶安徽淮南,江苏南京帮扶安徽滁州,浙江杭州帮扶安徽宿州等。在今年的3月份,江苏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也印发了南北结对帮扶合作的实施意见,确定南京与淮安、无锡与连云港、常州与盐城、苏州与宿迁进行结对帮扶,增强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新动能。
以江苏区域协调发展推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
长三角一体化是一个递进的过程。以行政区域内的一体化推动跨区域的联动发展是长三角一体化的现实路径。江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上,吴政隆书记在报告中强调:“更高水平推进‘1+3’重点功能区建设,更大力度推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助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更高水平推进“1+3”重点功能区建设,首先是跨江融合,放大苏南效应。建设扬子江城市群,促进沿江城市南北畅通、跨江联动,建设国际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全球产业创新高地,建成接轨上海、辐射苏北、带动周边、支撑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北翼核心区。其次是沿海开发,培育新的增长极。建设沿海经济带,坚持陆海统筹、江海联动、人海和谐,打造东部沿海新增长极。要克服单纯围海造田的开发模式,加快发展特色海洋经济,形成江苏面向海洋发展的“蓝色板块”。第三是建设江淮走廊,实现绿色增长。建设江淮生态经济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和空间开发模式转型,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建设江苏永续发展的“绿心地带”、全国生态经济创新发展先行区。第四是淮海崛起,区域联动发展。推进淮海经济区建设,支持徐州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依托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强化产业支撑。按照国家要求,与安徽省淮北市建立结对合作帮扶机制,实现长三角跨区域联动发展。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是一个普遍现象,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也是多国政府的基本选择。从国际经验看,区域协调发展更多关注:经济集中、生态安全、社会公平、治理高效。在经济社会空间策略上,推动经济均衡性增长、社会和谐性发展、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成为了共识。政府力量主要通过公共制度、基础设施、空间性干预措施等政策工具,组合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格局的形成。这些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支持下,苏北地区的交通状态、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制约苏北发展的因素有“硬件”的不足,而更多的是“软件”的失缺。这种“软件”的失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才流失。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近年来苏北地区以人口流出为主,流出的大多是年轻人,人才流出大于引进;二是现代人文精神的失缺。许多时候“人情”症候浓厚,缺乏现代社会的制度自觉。
形成江苏区域协调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中央要求:长三角要建成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我们要以省域的一体化助推长三角一体化,着力在“四个一体化”上下功夫。一是规划一体化。科学规划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前不久,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我省要适时推出新一轮的江苏城镇规划,更加强调区域联动与区域协调发展。二是政策一体化。政府公共政策在区域协调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作用。省有关部门要做好地方性法规文件的审核,避免恶性竞争、内部消耗,并探索差别化的扶持政策。三是市场一体化。市场是推动经济增长“看不见的手”。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促进要素资源畅通流动,着力清除区域市场壁垒,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提高各种要素资源的配置效率。四是保障一体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不均衡增长是常态。面对区域发展不平衡,政府要适当调整转移支付政策,分步骤实现社保、医保等的省内分类统筹,以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作者:徐鸣,系江苏省政府原副省长、省政协理论研究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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