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地方海事船检工作会议召开
3月7日,2019年江苏地方海事船检工作会议召开,要求全力打造水上执法“一盘棋”,健全水上安全监管体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优化船务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地方船检新模式,继续推进“智慧海事”建设,提升水上交通执法机制建设水平。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梅正荣、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局长王慧廷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8年,全省地方海事船检系统以“三化”建设为统领,继续深化“六项行动”,实现了“改革开放40周年和水监体制改革 20 周年”良好开局。全省辖区共接处警1874起,救助遇险人员1666人次,人命搜救成功率99.8%。完成新建船舶建造检验1870艘、营运检验42888艘,40个营运检验工作站开展船舶年度检验6737艘次,为船民免除和节约检验费用4645万元;完成船员培训10315人次、内河船员适任考试5215人次;完成船舶和船用产品图纸审查1296套,完成船用产品检验21850万台(套、件)。稳步推进长三角区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到2018年10月江浙沪已同步提前开始实施第三阶段排放控制要求;检查装载固体废物船舶3万余艘次,查获非法转移固体废物船舶39艘次1万余吨。江苏已在全国率先建成智慧海事省份,本省籍营运船舶VITS船载终端安装数量达28776艘,其中危化品船实现100%安装,船员APP版系统进一步推广,船舶超载吃水监测系统、桥梁智能防止船舶碰撞系统、渡船防碰撞预警系统以及无人机辅助巡航都相继组织实施,并已取得实效。
会议明确,2019年我省地方海事船检工作要加强纵向协调与横向融合,树立水上综合执法理念,建立海事、港口、航道、运政联合监管机制,继续开展水上过驳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融合水路危化品运输、渡口渡船、水上风景旅游区等重点领域安全管控,完善太湖、洪泽湖水上应急联防联动应急管理机制;研究制定船舶水、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指南,开展减少氮氧化物排放试点工作,结合信息化平台实现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建立完善长江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资源储备和运行维护制度;建立我省水路运输企业监督管理规则,继续开展船员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提档升级和考官实船培训工作,试点建设船员理论考试智能考场,深化开展船员24小时自助服务试点工作;研究建立新的船检工作和管理模式,继续开展飞行检查,要求新建船舶配置岸电受电设施,尝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事部分审图工作,实行“通检通认”日常化管理;继续推进“智慧海事”建设,推广执法全过程记录与“一案一档一视频”管理,巩固1+N执法模式成果,加快推进VITS船载终端的安装和应用,推广应用无人机对通航水域进行电子巡航、提供无人机远程救援服务,建设海江河全覆盖的港口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示范工程;继续完善基层“三化”建设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联合执法机制,推进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进企业、进乡镇等活动。(苏交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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