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沿海地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出台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江苏沿海地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了110余项(类)重点建设项目和若干高质量发展任务,为未来3年沿海地区交通发展提供了清晰路径和现实蓝图。
连云港港
2021年12月,国务院批准印发《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行动计划》是江苏省委省政府明确的贯彻落实《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8个专项行动计划之一。《行动计划》聚焦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和沿海独特优势,紧扣“港”和“路”两个重点,突出发挥交通运输“开路先锋”和“先行官”作用,明确到2024年,沿海地区初步建成“海港领航、陆海统筹、江海联动、双向开放、生态绿色”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形成“一国际枢纽海港、一出海口、一门户”海港格局体系。
盐城港
《行动计划》提出,以国际一流海港标准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实现5万吨级及以上进港航道通达沿海所有港区,实现30万吨级进港航道通达连云港港连云、徐圩港区。突出智能化集装箱、国家重要能源保障接卸等深水码头等建设,逐步形成30万—40万吨级为引领、10万—15万吨级码头为主力的沿海码头集群,连云港港国际枢纽海港功能显著提升,通州湾新出海口实现起步运营,盐城港淮河生态经济出海门户功能进一步提升。
通州湾新出海口吕四起步港区
《行动计划》明确,要推进综合交通网络高质量建设和交通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着力补齐东西横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强化南北纵向交通设施配置,突出构建以公铁水、海江河联运为特色的沿海港口集疏运体系,提升客货运输服务功能,推进交通运输绿色智慧发展。到2024年,开工建设高铁110公里,新增普速铁路85公里,铁路干线运营里程接近1268公里;县级节点和重点港区高速公路覆盖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实现市县、县县干线公路直接连通,主要港区、省级园区、4A级以上景区和重点乡镇通达一级公路的目标,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440公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完成新改建300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3000公里;累计建成千吨级疏港航道4条;沿海地区机场客货运输保障能力分别达到1050万人次、21.4万吨,服务范围覆盖沿海、苏北和鲁南地区,航线覆盖国内枢纽机场、区域枢纽机场,并逐步向东北亚、东南亚拓展。
《行动计划》是江苏交通运输部门积极打造江苏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的新实践,将为高水平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拓展新空间、展现新作为,促进江苏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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