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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海事解决岸电使用四大难题!

日期:2021-11-08 来源:长江航务管理局



泰州海事解决岸电使用四大难题!


      目前,长江泰州段港口岸电设施已100%覆盖,泰州海事局针对船舶“不能用、不敢用、不想用、不会用”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多措并举,高质量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工作,着力提升靠港船舶岸电使用率。2021年1-10月份,船舶岸电使用24380次,用电量127万KWh,分别同比增长828%和162%,呈大幅增长态势。

  01 解决“不能用”问题

  推动供电受电设施改造。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对港口码头岸电设备设施技术状况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估,针对船舶岸电接口不匹配、码头岸电建设标准不统一、岸电使用不经济等突出问题,按照“统一步调、统一标准、统一实施”原则,推动辖区66个内河船舶泊位统一安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内河智能港口岸电桩装置”。督促所有本港登记船舶按照《长江经济带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推进方案》要求,主动申请船舶受电设施改造,通过改造升级,彻底解决船舶“不能用”问题。

  02 解决“不敢用”问题

  力促码头完善信息公开。指导并督促港口企业将码头岸电设施主要技术参数等信息通过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并在码头前沿设立“船舶岸电系统告示牌”,公示岸电设施主要技术参数、接插件执行标准、用电价格和服务费、监督和投诉电话等信息,要求码头与船舶在使用岸电设施前签订岸电服务协议和告知书,明确划分岸电使用安全责任,从而打消船方疑虑,切实解决船舶“不敢用”问题。

  03 解决“不想用”问题

  严格规范船舶使用岸电。要求码头单位落实为靠泊船舶提供岸基供电服务的主体责任,按照“先接电后作业”的要求,严格规范靠港船舶使用岸电设施,发现船舶符合岸电使用条件但拒绝使用的,不得安排其装卸作业。同时,针对辖区靠港内河船舶数量较多、用电需求迫切的现状,对使用岸电的内河船舶推行优先靠泊、减免岸电服务费等惠民措施,有效解决船舶“不想用”问题。

  04 解决“不会用”问题

  高效推广岸电信息系统。以船舶岸电信息系统上线为契机,督促码头单位推广运用船舶岸电信息系统,局124专办安排专人指导码头管理人员在PC端监管工作台维护管理人员、岸电设备等基础信息,深入现场指导码头单位及时张贴岸电设备二维码,指导靠泊船舶船员注册使用“船舶岸电”微信小程序,顺利完成码头岸电设施100%接入工作台,二维码100%张贴,到港船舶100%注册使用等工作,高效解决船舶“不会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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