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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日期:2021-08-25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我省开展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与江苏海事局联合制定方案,对全省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作出专项部署。

专项整治要求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在2021年底前全面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定期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和所属船舶动态监控,保持人员、船舶、运输活动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受控状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设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监管部门的管理系统;深化危化品货主(码头)高质量选船机制,积极推广独立专业第三方选船检查全覆盖。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应综合运用安全约谈、管理建议、警示通报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吊销运输经营许可证等。

根据专项整治要求,我省将进一步强化动态监管。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开发的海事一体化信息平台危防业务模块,推进船港申报信息互联与共享。研究建立港口、船舶作业货物留样制度,通过对样品的快速识别,检查申报货物名称和样品是否一致,保持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谎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严禁船舶擅自在不具备作业条件的码头、泊位或者非指定水域装卸危险货物。每天22时至次日5时,禁止600总吨及以下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在江苏内河水域(长江)航行。

专项整治要求各地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与信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职业技能的教育培训,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强化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和信用评价、累积记分管理,对一个考核周期内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相应分值的从业人员,依法暂扣或吊销从业资格证件。(苏交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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