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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省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发布

日期:2021-04-20 来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今年全省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发布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2021年全省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明确了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基础设备设施配备进一步完善、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运行机制更顺畅、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信用+监管”管理体系初步建立这三大目标,制定并分解了继续推进船舶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等十项具体任务。

我省力争年底前实现“四个百分百”:新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设施达标配备率百分之百;新建船舶防治设备达标配备率百分之百;全面推广应用长江经济带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实现系统使用率百分之百;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和联单制度,实现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理率百分之百。

今年,我省将继续推进船舶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强化港口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闭环管理,深入推进港口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进非法码头整治工作,规范污染防治日常执法监管和非现场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探索推进水上污染防治联合监管执法和专项行动,全面推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信用+监管新模式,加强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强化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建设,努力推动长江经济带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打造蓝天碧水“美丽新江苏”,全力促进全省在环境保护发展上“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目标的实现。(苏交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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