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河干线航道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印发 5月起施行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修订印发《江苏省内河干线航道建设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原《江苏省内河干线航道建设管理办法》(2007年版)同时废止。
自2018年我省交通运输系统机构改革以来,国家和省在航道建设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干线航道的建设管理产生了深远影响。为适应“放管服”、供给侧、财税体制、事权与支出责任等改革新要求,以及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后航道工程建设新形势,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了对2007年制定的《江苏省内河干线航道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于近期完成修订并颁布实施。
新修订的《江苏省内河干线航道建设管理办法》共分6章44条,在2007年制定的原办法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内河干线航道建设管理工作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项目建设程序、征地拆迁实施、招投标管理、工期管理、质量体系、品质工程、信用管理及履约考核、设计变更、档案管理、资金管理、验收管理、监督考核等内容。
《江苏省内河干线航道建设管理办法》的修订出台,对加快我省干线航道网的建设,规范我省内河干线航道建设管理行为,有效控制进度和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将产生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厅港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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