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动和持续开展船舶污染防治工作,苏州市地方海事局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着力抓好措施落实,把握三项重点,为苏州海事实现绿色、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落实政策、统筹推进。开展400总吨以下货运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工作。为苏州市籍小吨位货船加装船舶生活污水储存柜和监控设备,截止目前已改造江苏籍船舶1668余艘,其中,苏州市籍船舶67艘。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环节监管。今年10月1日起禁止所有单壳化学品船舶和单壳油船在苏州市内河水域航行、停泊政策,严格危险货物运输船舶通航管控,目前苏州市地方海事局已发布航行通告要求化学品运输船舶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禁航。
二是落实装备设施、重点推进。助力水上服务区、船闸及其待闸区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的建设工作,提升船舶污染物公共接收能力。使用船用燃油快速检测设备开展船用燃油检测工作,检测时间由最少5天缩短到200秒,检测精确度达98%以上,大大提高了辖区水域航行船舶使用燃油的抽检频次和覆盖面,截至6月底实施检测共检测282艘次,合格214艘次。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协同推进。多次召开相关会议强调船舶防污染工作重要性,要求各航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配合船舶防污染改造工作,强化内部宣贯,提高企业全员防污染意识,督促船员自觉规范送交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