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实施细则》
等文件线上专家咨询会顺利召开
为保证即将启动的中国港口协会绿色港口等级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指导申报单位自评和专家评审工作,做到规范评价方法、统一评价尺度,确保评价工作科学、客观和公正,中国港口协会组织有关单位以交通运输部最新发布的《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JTS/T105-4-2020)为基础和依据,起草了中国港口协会《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实施细则》、《绿色港口等级评价自评价报告编制指南》和《绿色港口等级评价自评价支持性材料指南》,并于2020年7月7日组织召开了上述评价工作文件线上专家咨询会。本次线上专家咨询会邀请了《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起草组、部属科研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港口企业等各方专家,同时特邀部水运局原巡视员、交通运输安全研究专家组专家解曼莹到会指导并经推选担任专家组组长。协会陈英明常务副会长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与会专家对《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实施细则》等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讨论,一致认为《指南实施细则》《自评价编制指南》《支持性材料指南》依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JTS/T105-4-2020)编制而成,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修改完善后可为绿色港口等级评价工作开展提供技术支撑,可先行制定《绿色港口(专业化集装箱码头)等级评价指南实施细则》(试行)。此外,专家组还提出了包括应补充国家、行业最新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标准,进一步细化、量化计分方法,增强《指南实施细则》可操作性等具体修改建议。会后,中国港口协会将按照专家咨询会意见,尽快组织修改完善并印发相关指南实施细则等文件。
为积极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关于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指导意见》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大力推动我国港口高质量绿色发展,积极引导港口企业健全绿色发展体系,检验绿色港口建设成效,持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中国港口协会将于2020年起在全国港口行业继续开展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暨绿色港口创建工作,并将于近期正式启动。交通运输部已于今年5月中旬发布了《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的公告,《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JTS/T105-4-2020)已于日前全文公布。中国港口协会绿色港口等级评价工作将以该标准为依据和基础开展,根据工作计划,2020年将先从专业化集装箱码头开展评价,明年起逐步向专业化矿石、煤炭、邮轮码头等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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