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典型案例|
老龄油船欠养护,隐患突出酿惨案
航运安全新动态
近期,部海事局组织开展了近十年十大典型海事案例的评选工作,经过单位推荐、网上投票、专家初审、专家复审、部海事局审定等5个环节后,评选结束,最终确定了近十年十大典型海事案例。今天将介绍“丰盛油8”轮机舱爆炸事故,希望大家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共同提高水上交通本质安全水平。
一、典型意义
“丰盛油8”轮机舱爆炸事故原因复杂,涉及面较广,警示应用范围较大。事故涉及的船舶安全操作、管系密封、舱壁密性、自动报警、人工巡查等一道道安全防线被突破,暴露出船舶安全管理缺位、公司多岗位不同层次工作人员履职不力、有关生产单位自查缺失、有关职能单位不够重视安全等多方面问题,公司安全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政府领导责任均存在落实不到位情况。22名事故责任人和3家责任单位被问责,其中3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分别被判处重大责任罪一年半到两年半不等,涉事丰海海运有限公司DOC被注销。
此次事故由海南海事局牵头、联合多个省级政府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提级开展事故调查,事故报告首次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撰写,包括技术专篇、管理专篇,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事故案例多次被海事、港航、交通、消防、企业等部门用于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事故处置示范。事故发生至今,各相关单位均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工作改进,对推动地方水上交通安全体制机制优化、法规制度建设和水上交通安全多部门共同治理具有促进作用。
二、案例情况
01事故概况
2016年10月20日12时31分,广东省东莞市丰海海运有限公司所属的“丰盛油8”轮停靠海南省东方市八所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装卸区码头3号泊位装载石脑油时发生机舱爆炸事故。事故共导致2人死亡、3人重伤,船舶机舱、生活区、驾驶台严重损毁,船体局部过火,核定直接经济损失1429万元人民币。事故还导致东方工业园区及事发地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村庄群众疏散,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02事故经过
2016年10月19日2340时,广东省东莞市丰海海运有限公司所属的“丰盛油8”轮停靠海南省东方市八所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装卸区码头3号泊位并开始装载石脑油。
次日12时31分,机舱发生第一次爆炸,全船断电,二管轮严重烧伤,值班机工下落不明。船长立即组织人员进机舱灭火并搜寻失踪人员,并通知码头停止装货。
3分钟后码头值班调度开启水幕墙保护。
距第一次爆炸12分钟后,机舱发生第二次爆炸。正在实施灭火和搜救的多名船员受爆炸冲击受伤,一名实习机工昏迷。船长和3名船员对昏迷机工展开救助,并组织其余船员离开码头。
距第二次爆炸13分钟后,机舱发生第三次爆炸,一名船员被灼伤。船长下令全部人员撤离。
事故发生三天后,正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机舱再次发生爆炸,爆炸引起机舱大火并持续燃烧,中间夹杂数次爆炸,又有一名船员被灼伤。
直到10月24日7时,明火才彻底被扑灭。
03事故直接原因
船舶在装载石脑油时,船员未完全关闭泵舱右货油泵滤器前进口闸阀,导致石脑油流入泵舱右货油泵滤器,由于右货油泵滤器压盖密封不严,石脑油经右货油泵滤器压盖垫片处泄漏至泵舱。泵舱与机舱之间的穿舱构件密封性也被破坏,当泵舱内的石脑油液位累积到一定高度时,经缺失一根螺柱的右压载泵穿舱轴法兰螺柱孔和密封不严的左穿舱电缆管流入机舱。石脑油在机舱挥发扩散,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在机舱非防爆环境下遇点火源发生爆炸。
三、安全警示
1、老龄油船日常维护保养不善,埋下安全隐患。
事故调查及现场勘验情况表明“丰盛油8”轮建造质量不高、日常维护保养不善、设备管理不到位。此类因历史原因造成建造质量不高、船舶检验把关不严、运营时间长、船体设施老旧的老龄油船,如未做到良好的维护保养,必然会埋下安全隐患,造成事故发生率增加。
2、船公司未有效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安全管理脱节,岸基支持不力,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所在。
事故企业丰海海运公司日常安全管理不善,“重效益、轻安全”,对船舶多次报告的泵舱货油管系老化漏油的重要隐患未及时响应处理,违规安排不具备资质的人员履行机务主管职责,安全管理混乱,侥幸心理突出。
3、油船货泵舱经常出现安全隐患,其中穿舱构件具有潜在风险。
近年来我国已经陆续发生过多起类似事故,造成了严重后果。此次事故源于货泵舱,是由于装油作业中货油泄漏至货泵舱,再由货泵舱经过密封不严的穿舱构件进入机舱导致。
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不足.
事故发生后,当事船舶、码头及属地政府的应急处置力量较薄弱,灭火救援装备、物资和人员不足,对特殊性质的危险化学品爆炸的应急处置能力不够强。
安全管理建议
1.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管理
航运公司应强化安全意识,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刻吸事故教训,杜绝事故侥幸心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加强对老龄油船的日常安全管理,排查消除隐患。把关船员业务素养与工作责任心,开展船员业务能力与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按规定选用符合资质要求的适任船员及岸基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安全专项资金投入,做好船舶维护保养工作。
2.强化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内部监督机制
危险货物作业港口要深入梳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查漏补缺,在制度上堵住风险,同时要建立健全码头安全生产内部监督机制,切实落实船岸联合检查机制,对作业船舶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督,遏制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货主单位要完善承运人及承运船舶准入制度,主动了解承运人的安全营运资质及承运船舶的安全状况,发挥安全生产内部监督功能。八所港务公司要切实研究解决码头固定式泡沫炮喷射范围未能覆盖所有船型问题。
3.切实落实监督管理职责
东方市人民政府要统筹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相关企业的监管环节衔接工作,要着力解决东方市港航管理所人员编制、海南东方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队伍资质等突出问题。海南东方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东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东方市交通运输局、八所海事局等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意识,深入研究辖区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能力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强化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抓紧、抓牢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4.扎实开展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
各港口所在市县交通港航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交通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要求,建立健全开展专项行动责任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并推进落实。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危险货物港口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深入治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突出问题。
5.强化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各危险货物港口所在地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事故应急能力评估,有针对性地配置事故应急救援装备,建立专业应急队伍,开展多层次、多类别应急演练,重点开展危化品事故联动应急演练,切实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6.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教育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结合事故教训认真开展“以案说法”专题教育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和职业技能培训,切实增强员工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要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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