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内河)航运标准合同”顺利通过评审,得到专家高度评价
武汉航运交易所 2019-12-23
2019年12月19日上午,《长江(内河)航运标准合同文本》研究课题结题评审会议在武汉航运交易所顺利召开。来自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海事局、武汉海事法院、大连海事大学、湖北省律师协会、长航集团、中国外运、招商局集团等单位的十多位理论与实务专家受邀参会。
专家评审组在听取了大连海事大学课题组成果汇报后,给予了高度评价。专家组认为在“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对接背景下,该选题顺应高质量发展大势,符合推动长江(内河)航运标准化的创新性要求,填补了长江(内河)航运没有标准合同文本的空白,弥补了“水规”失效后长江航运市场迷茫的不足,具有现实和长远的重要意义。武汉航交所和课题组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深入调研了长江(内河)航运市场现状,梳理总结了内河水路货物运输相关政策法规和实务,走访了数十家长江航运企业和货主单位,广泛听取各界专家和有关单位意见,研究基础扎实、资料丰富,法律和技术路线合理。在此基础上根据长江(内河)主要货种,形成了干散货、液货、商品车和集装箱四大类货种的标准合同文本。体系编排合理,逻辑清晰,贴合实践,用语规范。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研究形成的长江(内河)水路货物运输标准合同文本具有推广应用的较高价值。建议武汉航运交所发挥公共服务平台优势,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高校、行业协会、法律服务机构在长江及全国内河进行全面推广,力争成为行业标准;通过组织企业法务及商务人员进行合同专题培训,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同时采取信息化手段,帮助水路运输各方,特别是小微市场主体规范签约、高效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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