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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将有哪些海事危防新规实施
日期:2020-12-23 来源:浦东海事
2021年1月1日将有哪些海事危防新规实施
浦东海事
2020年即将过去,2021年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在即将到来的2021年1月1日,有哪些海事危防新规将要实施,小编从国内法规要求和国际法规要求两个方面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内容。
01
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
2021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内河船舶,机器处所油污水仅能收集并排入接收设施。
02
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
2021年1月1日及以后安装(含更换)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客运船舶,向内河排放生活污水,其污染物排放控制按下表规定执行。
03
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
自2021年1月1日起,邮轮在我国排放控制区内具有岸电供应能力的泊位停泊超过3小时,不使用其他等效替代措施的,应使用岸电。
国际法规要求
01
MARPOL Annex I ( MEPC.248(66))
所有油船应配备能进行完整和破损稳性要求的符合性验证、并经主管机关参照本组织建议的性能标准认可的稳性仪。2016 年 1 月 1 日以前建造的油船应在 2016 年 1 月 1 日或以后但不迟于 2021年 1 月 1 日的船舶初次计划的换证检验时符合本条。
02
MARPOL Annex II (MEPC.315(74))
货物残余物--持久性漂浮物质的预洗要求:
对于指定为 Y 类物质属于20ºC 时粘度等于或大于50 mPa×s 和/或熔点等于或大于0ºC的持久漂浮物,其在《国际散化规则》第十七章"o"栏中以"16.2.7"标识。
适用以下情况:
1. 附录 VI 中规定的预洗程序须适用;
2 .预洗中产生的残余物/水混合物须排放至卸货港的接收设施,直至液货舱排空;
3 .随后灌入舱内的任何水可按MARPOL Annex II第13.2条的排放标准排放入海。
适用于以下区域:
1. 西北欧水域包括北海及其入口、爱尔兰海及其入口、凯尔特海、英吉利海峡及其入口以及紧靠爱尔兰西部的大西洋东北部分海域。
2. 波罗的海区域系指波罗的海本身以及波的尼亚湾、芬兰湾和波罗的海入口,以斯卡格拉克海峡中斯卡晏角处北纬57°44.8'为界。
3. 西欧水域系指覆盖英国、爱尔兰、比利时、法国、西班牙和葡萄牙,从北边的设德兰群岛到南边的开普圣文森角,以及英吉利海峡及其入口。
4. 挪威海。
03
MARPOL Annex VI (MEPC.251(66))
MARPOL Annex VI 波罗的海和北海区域执行氮氧化物第三阶段排放区标准。氮氧化物第三阶段排放控制,不适用于:船长 L(如本公约附则 I 的第 1.19 条定义)等于或大于 24 m,经特殊设计并仅用于娱乐目的,在 2021 年 1 月 1 日之前建造且小于500 总吨的船上安装的船用柴油机。